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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序

[英]毛姆2018年07月30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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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篇幅很长的小说,而我所写的这篇序言想必会让它变得更加冗长,为此我深感惭愧。一本书的作者也许最不宜于给自己的作品撰写书评。在这方面,法国著名小说家罗歇·马丁·杜·加尔[1]曾经讲过一个有关马塞尔·普鲁斯特[2]的富有教益的故事。普鲁斯特想让法国某家期刊发表一篇评介他那部伟大小说的重要文章;在他看来,谁也不能比他自己写得更出色,于是就在桌旁坐下,亲自动笔撰写。接着,他请自己的一个年轻朋友,也是一位文人,给这篇文章署名,然后交给期刊编辑。那个年轻人照他的要求做了。可是几天以后,期刊编辑派人把年轻人找去,对他说:“我实在无法接受你的文章。要是我刊载了一篇对马塞尔·普鲁斯特的作品如此草率、如此冷漠的评论,那他永远也不会原谅我的。”尽管作家对自己的作品十分在意,也往往会对那些负面的评论充满怨气,但他们很少感到自满。他们清楚,这样一部花费了自己大量时间和心血的作品与他们最初的构想有多大的差距;每逢想到这一点,他们就很容易为自己没能完整地表达原来的构想而感到恼火,反而不大可能满足于那几段可以让他们带着怡然自得的目光审视的零星文字。他们力求完美浑成,却苦恼地发现自己并没有达到这一目标。

[1] 罗歇·马丁·杜·加尔(1881—1958),法国小说家,193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代表作为长篇小说《蒂博一家》(8卷)。

[2] 马塞尔·普鲁斯特(1871—1922),法国小说家,其创作强调生活的真实和人物的内心世界,以长篇巨著《追寻逝去的时光》(7卷)而闻名于世。

对于这部作品本身,我什么都不打算说,我只想告诉读者,一部迄今为止(就小说的标准而言)已经算是寿命很长的小说,究竟是怎样写成的。如果读者对这一点不感兴趣,那我只好请他原谅。我最初动笔撰写这部小说是在我二十三岁那年,当时经过在圣托马斯医院连续五年的学习,取得了医学学位,我动身前往塞维利亚[3],决心靠写作谋生。当时的原稿如今依然存在,但自从我把打字稿校正过之后,就始终没有再看过一遍;无疑,那是一部很不成熟的作品。我把它寄给了费希尔·昂温,他曾出版过我的第一部作品(我还是一个医科学生的时候,写过一本名叫《兰贝斯的丽莎》的小说,取得过一点成功),但我要求的几百英镑的稿酬遭到了他的拒绝,后来我又把稿子寄给其他几个出版商,结果无论我索取的稿酬多么低微,他们都不肯接受。这叫我感到心情沮丧,但现在我知道,当时我真算幸运;因为如果他们当中哪位表示接受的话(最初的书名叫《斯蒂芬·凯里的艺术家气质》),我就会失去一个因为自己过于年轻而不能好好利用的主题。那会儿,我与自己描述的那些事件还没有拉开足够的距离,让我可以对它们充分加以利用,而且我也不具备自己最终创作此书时用来充实作品的种种经历。另外,我也不明白,写你熟悉的事物,要比写你不熟悉的事物来得容易。比如说,我让我的主人公去鲁昂[4](我只是偶然游览过这座城市)学习法语,而不是去海德堡[5](我自己就在那儿待过)学习德语。

[3] 塞维利亚,西班牙西南部港口城市。

[4] 鲁昂,法国西北部塞纳河畔的港口城市。

[5] 海德堡,德国西南部城市,位于巴登-符腾堡州的内卡河畔。

遭到这样的挫折后,我把原稿收了起来。我写了另外几本小说,都得到了出版,接着我又写剧本。不久我成了一个十分成功的剧作家,决定把余生都奉献给戏剧艺术。可是我忽略了内心的一股力量,正是这股力量让我的决心完全落空了。那会儿,我心情愉快,诸事顺利,十分忙碌。头脑里充满了我想要写的剧本。我不知道究竟是成功没有给我带来原先期望的一切呢,抑或这是对成功的自然反应。总之我刚刚确定无疑地成为当时最受欢迎的剧作家,脑海里就又老是充满了对自己过去生活的回忆,萦绕不去。这些回忆咄咄逼人地不断出现在我的睡梦中,出现在我散步时,也出现在排演和宴会上,最终成了一个极大的精神负担,因此我认定,只有一种方法可以摆脱这些回忆,那就是把它们都写到纸上。在经受了多年赶写剧本的紧张工作后,我渴望创作小说时的无拘无束。我知道我头脑中的这本书会是一部篇幅很长的作品,我不想受到打扰,因此没有接受剧院经理们急切地向我提供的合同,暂时退出了舞台。那一年我三十七岁。

在我成为职业作家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学习怎样写作,并且接受了一项令人十分厌烦的训练,力图改进我的文风。但在我开始编写剧本后,就放弃了这样的努力。这次又动笔写作,我的目标已经完全不同。我不再追求光鲜华丽的文字和优美和谐的神韵,这些东西我以前耗费了大量精力,却徒劳无功,仍未获得。相反,我力求写得质朴而简明。我有那么多内容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述说,因而感到自己不能浪费笔墨,我打算只采用可以说明我的意思所需的文字。带着这种想法,我开始写作。我没有点缀修饰的余地。我在编写戏剧方面的经验教会了我简洁的价值。我持续不断地工作了两年。我不知道该给这本书取个什么名字,在大肆搜寻了一番后,我想到了“灰烬当中的美”,这句引自《以赛亚书》的短语[6],在我看来十分贴切。但是我得知这个书名最近刚给别人用过,只好另行寻觅。最终我选定了斯宾诺莎[7]的《伦理学》中某一卷的标题,把我的小说叫做《人性的枷锁》。我有一种感觉,在我发现自己最初想到的那个书名不能使用时,我又一次交了好运。

[6] 《旧约·以赛亚书》第61章第3节:“赐华冠(a crown of beauty)与锡安悲哀的人,代替灰尘,喜乐油代替悲哀,赞美衣代替忧伤之灵。”毛姆所说引文实际与《圣经》原文并不完全吻合。

[7] 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唯理论的代表之一,认为只有凭借理性认识才能得到可靠的知识。

《人性的枷锁》不是一部自传,而是一部自传体小说;事实与虚构密不可分地交织在一起;那些情感是我自己的,但叙述的事件并不与实际发生的情况完全吻合。有些事件,并不是从我本人的生活中,而是从那些与我关系密切的人的生活中,被移用到我的主人公身上。这本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当它发行问世时(世界正饱受可怕的战争的煎熬,大家都非常关心自身的苦难和恐惧,根本无暇顾及一个虚构人物的冒险经历),我感到自己完全摆脱了原来曾经折磨我的那些痛苦和不愉快的回忆。这本书受到了不少好评。西奥多·德莱塞[8]为《新共和》周刊写了一篇很长的评论文章,他在谈论这部作品时富于才思,充满同情,这两点使得他写的所有文字都不同凡响。不过当时看来,这部书很可能会跟绝大多数小说一样,在出版几个月后就被永远遗忘。可是,我不知道究竟是出于什么偶然因素,几年之后,这部小说竟然引起许多美国著名作家的注意,并且由于不断地在报刊上被他们提到,逐渐又受到公众的注意。多亏这些作家,这部小说才获得了新生,同时我也必须为它逐年取得的越来越大的成功向他们表示感谢。

[8] 西奥多·德莱塞(1871—1945),美国小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