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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马里于斯 第一卷 从巴黎的原子研究巴黎 · 三

[法]雨果2019年03月12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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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讨人喜欢

晚上,这个小家伙由于总有办法弄到几个苏,便走进戏院。穿过这道神奇的门坎,他便摇身一变;他本是流浪儿,却变成了顽童。剧院是一种底朝天翻过来的船。顽童就挤在舱底。顽童之于流浪儿,就等于飞蛾之于蛹;同样是飞翔的动物。他呆在那里,高兴得光彩焕发,充满热烈和欢快的劲头,像鼓翅一样拍着巴掌,以致这个狭窄、臭烘烘、幽暗、肮脏、不卫生、丑陋、令人生厌的底舱,称得上天堂。

把无用的东西送给一个人,再去掉必需的东西,就能得到一个流浪儿。

流浪儿不是没有一点文学感觉。我们十分遗憾地指出,他倾向于对古典毫无兴趣。他的本性很少学院趣味。举例来说,马尔斯小姐在这群吵吵闹闹的小观众中的名声,受到了辛辣的讽刺。流浪儿管她叫“缪什”小姐。

这孩子闹闹嚷嚷,嘲笑,戏弄,打架,衣服皱巴巴的像个孩子,不修边幅像个哲学家,在阴沟里钓鱼,在脏地方打猎,在垃圾中找到乐趣,兴致勃勃地在十字街头搜索,冷嘲热讽,吹哨唱歌,喝彩谩骂,用下流小曲来冲淡宗教颂歌,从哀悼经到脏里巴几,各种节奏都能唱,不用寻找就能找到,知道他不知道的东西,刚毅到扒窃,狂热到明智,满怀热情到追逐脏话,蹲在奥林匹斯山上,在粪堆里打滚,出门时满身星星。巴黎的流浪儿,这是小拉伯雷。

他不满意自己的裤子,除非有个表袋。

他很少惊讶,更少害怕,哼小曲嘲笑迷信,戳穿夸大,嘲弄神秘,对幽灵伸舌头,贬低高跷,挖苦惊人的夸大。并非他缺乏诗意;远非如此;而是他以滑稽的幻景代替庄严的景象。如果阿达马斯托出现在他面前,流浪儿会说:“瞧!吓唬孩子的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