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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二、克洛德·弗罗洛

[法]雨果2019年03月26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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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克洛德·弗罗洛不是寻常之辈。

他出身于这样的一个中等阶层:按照上个世纪那种唐突无礼的说法,叫做高贵市民或小贵族都行。这个家族从帕克勒兄弟继承了蒂尔夏普采邑。这片采邑原属巴黎主教,为了采邑上的二十一栋房屋,在十三世纪,在教会法庭打过的官司不计其数。现在作为该采邑的所有主,克洛德·弗罗洛是巴黎及各关厢有权享有年贡的七乘二十加一(9)位领主之一,于是,他的姓名长期以这种身份记载在存放于田园圣马丁教堂的档案中,排列在汤加尔维府邸(属弗朗索瓦·雷兹)和图尔学院之间(10)。

(9)当时的一种计数法,即141

(10)他作为蒂尔夏普领主,按字母顺序排列如此。

克洛德·弗罗洛早在幼年,就由父母决定终生从事神职。他被教以用拉丁文阅读,还学会了低眉垂目、轻言细语。童稚之年,就被父亲送进大学城的托尔希学院去隐修(11),依靠弥撒祈祷和辞典(12)经文,长大成人。

(11)托尔希学院是神学院,隐修是指过神学生幽居生活。

(12)这里的“辞典”指学习拉丁文和古希腊文。

好在这孩子生性抑郁、庄重、认真,学习勤奋而且学得快。游戏的时候从来不大声嚷嚷,傅阿尔街冶游狂欢简直不涉足;什么叫做dare alapas et capillos laniare(13)根本不知道;一四六三年那次暴乱(史家以“大学城第六次骚动”为题严肃地记述了这一事件)中绝对未曾露面。他难得揶揄蒙泰居的神学生,不喜欢嘲笑他们那身装束,虽然他们以身穿cappette而博得美名(14);也不怎么嘲弄朵尔芒学院靠奖学金念书的那帮子穷学生,尽管他们脑袋剃得溜光,身上穿的粗呢子大衣是三种颜色的:青绿色、蓝色、紫色(按照四王冠(15)红衣主教在特权凭证中的说法,叫做azurini coloris et bruni(16))。

(13)拉丁文,打人耳光和互相揪头发。

(14)cappette是一种短斗篷。据说,这里所说的“美名”是指这些学生博得绰号为“cappette”。

(15)“四王冠”,教堂名,因四圣徒而得名。

(16)拉丁文,天蓝色和棕色。

相反,他出入圣约翰·德·博维街的大小学堂倒是相当勤快的。瓦耳的圣彼得教堂的住持每次开始宣讲教会法典,总是发现有个神学生在他讲坛的对面,贴着圣方德尔惹席耳学校的一根柱子站着,那就是克洛德·弗罗洛:他携带着硬壳写字板,咬咬鹅毛笔,垫着磨损了的膝头书写,冬天,还得对着手指呵气。教会博士米勒·狄利埃先生看见每星期一早晨歇夫·圣德尼学校一开门,第一个气喘吁吁跑来听讲的就是克洛德·弗罗洛。因此,这个小神学生虽然才十六岁,要是比一比,在神秘神学方面赶得上教堂的神父,在经文神学方面不亚于教议会的神父,在经院神学方面不逊于索尔朋的博士。

神学阶段既毕,他就匆匆忙忙学习教令。从《箴言大全》,他一头扎进了《查理曼法令汇编》。他以旺盛的求知欲,一部又一部教令,先后把伊斯巴耳的主教岱奥多尔的教令,窝姆的主教布夏尔的教令,夏特尔的主教伊夫的教令全都吞了下去;随后又啃下了继承查理曼法令的格腊田法令,然后是葛利哥里九世教令集,然后又是奥诺里乌斯三世的Super specula(17)书信。岱奥多尔主教于六一八年开始、葛利哥里教皇于一二二七年结束的那个时代,是民法和教会法在中世纪混乱中斗争发展的广泛动荡的时代,他都统统搞清楚了,弄熟悉了。

(17)拉丁文,论冥想。

把教令吃透了以后,他就刻苦钻研医学和自由技艺(18)。他研究了草药学、膏药学。他成了发烧、挫伤、骨折、脓肿方面的专家。雅各·岱斯帕尔要是在世,一定会承认他为内科大夫,里夏·艾伦会承认他为外科大夫。文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他也都一一获得。他还研究了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这三重圣殿当时很少有人涉足。他在科学方面求知聚宝,真是如醉似狂一般。到了十八岁,他的四大智能(19)都经受住了考验。在这个青年看来,人生的唯一目的就是:求知。

(18)自由技艺,指语法、伦理、修辞、算术、几何、音乐、天文七学科。

(19)中世纪和以后相当时间内,西方的人们认为,推理、判断、记忆和想象是人的四大智能。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一四六六年夏季酷热,大瘟疫流行,仅在巴黎这个子爵采邑就夺去了四万多人的生命,其中,据若望·德·特洛瓦说,有“国王的星象师阿尔努这样博学多才、诙谐机智的正人君子”。大学城里盛传,在蒂尔夏普街瘟疫祸害尤烈。而克洛德的双亲恰恰住在这条街上自己的采邑。年轻的神学生大为惊慌,急忙跑回家去。进了家门,才知道父母亲已于头天晚上病故。他那襁褓中的小弟弟还活着,被遗弃在摇篮里,正在哇哇啼哭。克洛德的亲人孑留于世的也就是他了。年轻人赶忙把小弟弟抱了起来,沉思着跑了出去。以前他只是生活在科学中,从此他才开始了真正的生活。

这场灾祸是克洛德生活中的一次危机。他自己是个孤儿,却是长兄,十九岁就做了家长,他感到猛然从学校里的沉思冥想中惊醒过来,回到了尘世。于是,他满怀悲悯,对这孩子——自己的弟弟激发起热情,献身于他,而这个年轻人以往只知道喜爱书本,这样的富于人情味的感情可真是希罕感人。

这种感情发展到某种奇特的程度。在他那样不谙世故的心灵中,这简直像初恋一般。可怜的神学生自幼离开了父母,等于是与双亲素昧平生,送去隐修,可以说是封闭在书本里边,最大的欲望就是学习研究,一心一意要在科学中提高自己的智力,在文学中增长自己的想象力,从未有时间考虑自己的感情应占据怎样的地位。这个无爹无娘的小弟弟,这个忽然从天上掉下来归他抚养的孩子,使他焕然成为新人。他发现,世上除了索尔朋的玄想之外,除了荷马的诗之外,还有别的东西,人需要感情;没有柔情、没有爱情的生活只是干涩的、轧轧响得刺耳的机械运转。然而,在他那个岁数,代替幻想的仍然只是幻想,所以,他想象:骨肉至亲的情感才是唯一需要的,有一个小弟弟爱就足以填满他生活的空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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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倾其全部的爱去热爱他的小约翰,虽然他的热情已经够深刻、热烈、全神贯注的了。这可怜的柔弱的人儿,金发美少年,头发鬈曲,脸颊红喷喷的,这个孤儿除了另一个孤儿的爱之外别无依托,这就使得克洛德灵魂最深处都为之激动;既然他是一个性喜严肃思考的人,他就开始以无限的慈悲思虑着约翰的一切。他对弟弟关怀爱护无微不至,就好像小家伙是一件十分脆弱而又异常宝贵的物品。他对于这个小孩,不仅仅是长兄,而且成了他的慈母。

小约翰还在吃奶,就失去了妈妈。克洛德就请人奶他。除了蒂尔夏普采邑之外,他继承父业的还有磨坊采邑。那是附属于让提伊方塔寺院的。是一座小山岗上的磨坊,位于温歇斯特(比塞特)城堡附近。磨坊女主人自己奶着一个漂亮的孩子,而且离大学城不远。克洛德就亲自把小约翰送去给她。

从此,由于感到有了负担,他对于生活更加严肃。对小弟弟的考虑不仅成为他的娱乐,而且成为他学习的宗旨。他决心把自己整个身心奉献给他对上帝负责的那种前途,决心一辈子不要女人,不要孩子:他的妻子、他的孩子就是弟弟的幸福和前程。因此,他比以往更专心致志于教职使命。由于他才华出众、博学多识,而且身为巴黎主教的直接附庸(20),教会的大门是对他完全敞开着的。才二十岁,就由于教廷殊恩加被,当上了神父,作为圣母院最年轻的教士(21),侍奉着鉴于过晚举行弥撒而被称作altare pigrorum(22)的圣坛。

(20)这里是指其采邑隶属关系。

(21)这里的“教士”,指主教坐堂教士。

(22)拉丁文,“懒汉的圣坛”,也就是下文所说的“平民圣坛”。

他比以往更专注于心爱的书本,偶尔放下书本,也只是为了匆匆到磨坊采邑去个把钟头。在他那个年龄,这样求知不倦、这样刻苦律己,是难能可贵的,很快就使他博得了教堂上下的敬重和钦佩。他那学问家的声誉越过院墙而传至民众,稍稍有了点歪曲——这在当时是常有的事——就被说成了巫师。

卡席莫多日,他去平民圣坛(23)对平民说弥撒回去。这座圣坛就在唱诗班部位通向中堂右侧门户的旁边,距离圣母像不远的地方。这时,围绕着置放弃婴的拱石木衬的几个老太婆的叽叽喳喳引起了他的注意。

(23)这里的“平民”,原文作“懒汉”,这是中世纪对民众的蔑称。

于是,他向那个遭人憎恶、大受威胁的不幸的小东西走了过去。可怜的小家伙是那样凄惨,形体是那样丑恶,被人遗弃不管,使他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心里突然产生幻觉,仿佛看见如果他自己死了,他亲爱的小约翰也十分可能被悲惨地弃置在弃婴木架上。这种种想法一齐涌上心头,悲悯之情油然而生,他就赶忙抱走了婴儿。

他把孩子从麻布口袋里拖出来一看,确实丑得不成形体。可怜的小魔鬼左眼上面有一个疣子,脑袋缩在脖子里,脊柱弓曲,胸骨隆起,双腿弯曲。不过,他似乎很活泼,虽然听不出他嗫嚅着的是什么语言,他的啼叫却显得相当有力气,十分健壮。克洛德看见这样的形象丑恶,更加同情。他暗自许愿,要为了爱自己的弟弟而把这个小东西抚养成人,日后无论小约翰犯下什么错误,都有这么一个以他为名而行的善行作为抵偿。这无异于在他弟弟名下存放的某种善行投资,是一桩卑微的功德,他要为弟弟积攒起来,以备日后小淘气一旦短缺这笔费用之需——因为天堂买路钱是只收这种货币的。

他给养子施洗,给他取名为“卡席莫多”(24),也许是想借以纪念收养他的那个日子,也许是想用这个名字说明这个可怜的小东西是多么不完善,简直连个雏形都谈不上:因为,卡席莫多既是独眼,又是驼子,又是罗圈腿,可说是仅仅“略具人形”(25)。

(24)如按拉丁语发音,这个名字可以译作“夸席莫多”。今从俗,仍按法语发音。

(25)Quasimodo,拉丁语,原义是“差不多”、“略差一点儿”……所以,教士取这样一个名字,除了纪念那个日子之外,也是说明弃婴惊人的畸形。